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不良嗜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不良驾驶记录。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沟通协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4.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5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能熟练驾驶手动挡、自动挡车辆。
5.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特殊优秀者(如具有多年公务驾驶经验、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层次和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条件。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通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递补、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4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楼人事教育股。
4.联系人及电话:胡齐0876—6139256、1821432136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相关事宜
1.面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0:00
3.面试地点: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楼人事教育股。
4.成绩:按面试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所有考核结束后在富宁县融媒体公布成绩及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在富宁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由人事教育股会同相关职能股室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等情况。同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公示和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楼人事教育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
六、岗位履职与不符合岗位
(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接受依法制定的考核管理。
(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三)正式用工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依法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七、违约及违规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服务期、竞业限制法定情形外,双方不约定由应聘人员承担的违约金。
(二)应聘人员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三)应聘人员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
八、纪律要求
(一)本《通告》及所附相关文件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自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四)本《通告》由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1.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来源:富宁融媒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U_gdondpp9wFGooZbh7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