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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7-24 被浏览:115次

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择优招聘的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收发文件工勤辅助岗位

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经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下方载明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 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为准);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 能够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网、玉溪招聘网(https://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https://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上发布。

(二)报名受理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6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正常休息)。

3. 报名地点:云南(玉溪红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幢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红塔区气象路22号)。

4. 报名材料:有意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填写完整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电子就业创业证打印件,内容须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打印方法:登录微信“就业彩云南”小程序,首页“就业创业证”—“立即办理”,显示“就业创业证”界面点击“...”图标,转发保存、打印)
(6)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结果打印件;
(查询方法:登录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其他运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如有投资任职记录—“预览并下载报告”打印;如无,截图打印)
(7)劳动合同查询截图打印件;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或搜索“劳动合同查询”,截图打印)
(8)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报告打印件;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或搜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查询险种处勾选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的其他全部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报告生成后点击右上角“…”,转发保存、打印。)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认定证明或相关查询截图(登录微信“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我要办低保”—“低保查询”,截图打印)。

5. 报名要求:报名者提供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6. 报名咨询电话:0877-8889990、13118778772。

(三)资格审查

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名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全程参与面试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 体检: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应聘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 政审: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需关注“云南警方”微信公众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完成后下载电子版纸质证明提交。

(六)公示

拟聘用安置人员在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玉溪招聘网(https://www.0877zp.com)、“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岗管理规定,解除合同。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安置资格或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就离职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人员递补。

六、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签订聘用协议后工资按照红塔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工作时间:参照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时间规定执行。

(三)工作地点:红塔区聂耳路9号。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八、其他服务

云南(玉溪红塔)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供免费公益性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劳动维权法律咨询服务。

  • 预约热线:0877-8880990
  • 地址:云南(玉溪红塔)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幢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玉溪市红塔区气象路22号)

来源: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XtbHOgi6fbl08lRcDA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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