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步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信息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各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0:1且不低于2:1,若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将相应裁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各个环节。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合等情形的,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开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及岗位所需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2)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裁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结束后,成绩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高于6:1且不低于2:1。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可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放弃考试资格,则按缺额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将相应裁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围绕任职资格、过往工作经验展开,旨在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价,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以短信或邮件通知。
3.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根据要求提交全部应聘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若出现复审资料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应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人选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背景调查、资料审核、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征信记录等方式开展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回避要求等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或因人选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昆明市红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计划中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按要求增加相应的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异常者,可安排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2.体检时,应聘人员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在规定时间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和昆明市红云医院院务公开栏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昆明市红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能签订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顺延递补:公示后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其他情况无法实际录用的,可按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程序后进行公示。同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不再进行补录。
(七)公示与录用
六、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应保持短信、电话等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用等造成影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请通过相应招聘环节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下一招聘环节,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招聘各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医院在招聘中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应试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医院将全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依法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招聘信息解释权归昆明市红云医院所有;
5.招聘
咨询电话:徐老师 15752996176或红云医院人力资源科0871-65868016 。